1、单位破产后,欠缴职工的保险如何解决
单位破产后,对于欠缴职工的保险问题,法律已有规定以保障其权益:
1.单位破产后,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后,最重要的任务便是支付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财产先清偿的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成本,与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和法规规定的补偿金。
2、破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是破产法中一个至关要紧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各方债权人的切身利益。依据《中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如下:
1.需要优先清偿的是破产成本和共益债务。这部分成本包含破产案件的诉讼成本、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成本、管理人实行职务的成本、报酬和聘用员工的成本等,与为全体债权人的一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成本。
2.清偿的是职工债权。这包含破产人所欠职工的薪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成本,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保成本等。这部分债权的清偿,体现了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特别保护。
3.清偿的是社会保险成本和税款。法律快车提醒,这部分包含破产人欠缴的除职工债权以外的社会保险成本和所欠税款。
4.清偿的是普通破产债权。这部分债权在清偿顺序中坐落于最后,只有在前面的债权得到清偿后,剩余财产才会用于清偿这部分债权。若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需要,将根据比率进行分配。